您好, 請問員工請領育嬰留職停薪, 若小孩只剩5.5個月就滿3歲, 是否不符合一次申請時間至少6個月之規定而無法申請.謝謝您的回覆.
母法第16條第1項並無限制必須一次6個月,又依據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第2條第2項規定:「前項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每次以不少於六個月為原則。」6個月是原則,不是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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