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的加班費科目包含全勤與津貼嗎?
答:這要看如何與員工約定,各地的規定如下:
1.各地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
(1)以勞動合同所約定的工資為計算基數(北京、上海、重慶、成都、廈門、福州);
(2)以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所約定的工資為計算基數(江蘇);
(3)依勞動法及有關規定支付勞動工資為計算基數(浙江);
(4)按照勞動者上一月份提供正常勞動所得實際工資扣除該月加班工資後的數額確定加班的計算基數(山東);
(5)以應得的工資報酬為計算基數(天津);
(6)以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為計算基數(廣東)。
2.月薪的算法是不是:月薪+全勤+各項津貼;時薪的算法是不是:時薪+全勤+各項津貼?
答:月薪或時薪觀念如下:
(1)如果是採用標準工時制時,則月薪是基本工資加上各項津貼再加上全勤加其他項目,日薪是月薪÷21.75天,時薪是日薪÷8H;這些薪資不能低於地方政府公布的月最低工資標準(月、日),你用月最低工資標準÷21.75天,就是日最低工資標準。
(2)如果是採用非全日制時(即部分工時,小時工),則可以採用時薪制,以小時為計算單位,你可自定時薪,不管時薪(基本時薪)加全勤加各項津貼加其他項目,時薪不能低於地方政府另外公布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若有興趣全盤了解,可參考3/10大陸人力資源與勞動關係管理師認證班
http://www.hr.org.tw/class2_2.asp?ctype=2&autono=7552
 
蕭新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