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發給未在公司投保健保之員工的獎金3萬元,請問發給員工的這筆獎金,是否要代扣補充保費?如果要的話,是用3萬2嗎?2. 100年已離職之業務,101年仍有為公司拉業績,公司於102年要支付一筆獎金給此業務,請問,是否要代扣補充保費,其補充保費該如何計算?
1.發給未在公司投保健保員工3萬元獎金,是否要代扣補充保險費,要看是否具有雇傭關係而定,如雙方具有雇傭關係,則公司給付全年累計逾當月投保金額四倍部分之獎金部份,即須代扣2補充保險費,所以不一定是3萬元,當然更不會是3萬2千元。如雙方不具有雇傭關係,則貴公司發給3萬元獎金,即屬非所屬投保單位給付之薪資所得,須代扣2補充保險費。 2.因給付之發生,即為應扣費所得之發生,故貴公司應於給付時扣取補充保險費,至於計算方式,允依該員在職時給付全年累計逾當月投保金額四倍部分之獎金部份,代扣2補充保險費。
協會課程: 人力資源管理課程| 主管領導管理課程| 業務行銷客服課程| 秘書行政課程| 總務採購課程| 認證課程: 認證課程綜合版| 人力資源管理師認證班| 勞健保暨勞動法規管理師認證班| 企業內部講師認證班| 基層主管養成特訓認證班| 專業秘書暨行政管理師認證班| 勞動法人資讀書會 集團服務: 人力銀行| 企業求才服務| 1111獵頭| 1111商搜網| 創業連鎖加盟| 落點分析| 1HR人資系統 ‧地址:(105)台北市南京東路五段225號15樓 ‧電話:(02)2748-5188‧傳真:(02)2748-6388 ‧Email:cpea@cpea.org.tw ‧服務時間:周一~周五 AM8:30~PM6:00 / ‧協辦單位:全球菁英人才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中華人事管理顧問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