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勞保、勞安、職保及勞基之職災定義為何?
02、通勤職災是否屬於勞基法所定之職業災害? 憂鬱症是否為職業病?
03、勞工執行職務過程因個人過失致傷害,得否請求職災補償?
04、勞工執行職務中,當場觸發中風致殘,雇主應否給與職災補償?
05、職災補償內容及計算舉例
06、勞工於職災醫療期間改調新職,雇主應否發給新舊職務間工資差額之補償?
07、計日薪勞工發生職災,雇主應給之職災補償如何計算?
08、勞工有無於職災醫療期間另行從事新工作之義務?
09、職災補賠償是否適用過失相抵?
10、雇主給付之勞保賠償金得否抵充職災補償金?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可否抵充?
11、職災勞工請求之醫療費用補償範圍為何?是否僅限於在健保特約醫療院所支出者?
12、雇主應發給之原領工資補償究竟須給到什麼時候?
13、雇主於什麼情況下,始負工資終結補償責任?
14、勞工領取殘廢補償後,得否再請求原領工資補償或醫療補償?
15、職災殘廢仍具工作能力,經雇主調動時,得否拒絕?
16、勞動契約終止後,雇主是否仍應負職災補償責任?
17、勞工可否同時向雇主請求職災補償及加害人請求損害賠償?
18、.雇主已給付職災補償,是否仍應負勞保賠償責任?
19、雇主先行給付職災補償金,勞工請領勞保給付時,應否歸墊雇主?
20、勞資雙方簽訂職災補賠償和解書,應注意那些事項?
21、規章規定之職災死亡補償順位與勞基法第五十九條第四款不同者,具約束力?
22、拋棄繼承是否影響職災死亡補償受領權?
23、勞基法第六十二條第一項所定「以其事業」之範圍為何?
24、最後承攬人之勞工執行承攬事業之工作發生職災時,可向誰申請職災補償?
25、承攬人所屬勞工因事業單位過失致發生職災,承攬人可否向事業單位請求賠償?
26、職災勞工與最後承攬人和解,該和解效力是否及於事業單位?
27、事業單位違反勞安法致勞工發生職災,其負責人應否與法人負連帶賠償責任?
28、最後承攬人之勞工發生職災,事業單位可否援用時效過期而獲免責目的?
29、事業單位違反勞安規定,於補償最後承攬人所屬勞工後,得否再向最後承攬人求償?
30、職災勞工經認殘不堪勝任工作而終止契約者,雇主應否加給百分之二十退休金?
31、勞工申請公傷病假之期限為何?未認定職災前,勞工應如何請假?
32、勞工復健期間,未每日就醫,雇主得否要求其出勤提供勞務?
33、勞工普通傷病或職災身故,雇主是否均應撫卹?
34、企業應如何規劃撫卹制度?包括撫卹條件、除外、標準、受領人、請求權及其他。
35、團體保險給付可否抵充職災補償?勞保給付一定可以抵充勞基職災補償嗎?
36、雇主付費投保之團體保險給付得否抵充撫卹金? 撫卹金之課稅規定為何?
37、團保及非團保之保費帳務處理方式有何差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