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管理課程/人資證照/企業內訓/主管培訓/一例一休 人力資源管理課程/人資證照/企業內訓/主管培訓/一例一休 中華人事主管協會

LINE線上客服
訂閱電子報
Email

進修課程-專業認證班系列課程

10人以上歡迎包班內訓
‧ 課程名稱
【線上 online】勞動法—人資讀書會—從當月重大勞資新聞事件談起
‧ 課程地點 線上 │ 線上課程
‧ 開始日期 2024/5/22 ‧ 結束日期 2024/6/21
‧ 觀看時間 共可觀看30天(此期間內不限次數觀看)
‧ 費 用
會員價 2000 非會員價 2800
‧報名優惠


‧ 課程介紹 ★號外~沈律師人資讀書會開放線上學習方式,讓您在家也能輕鬆研習最新勞資議題!

★-- 每場次課程僅限定期之特定時段播放,要搶要快喔~

因應勞動法令編修,職場問題層出不窮,企業雇主、人資應接不暇。

您是否覺得各方訊息報導繁雜,感到無所適從?想超前佈署管理措施應對,卻擔心資訊解讀有誤、不慎觸法?想上課了解,又擔心時間不能配合?

好消息!在家即時學習的福利來了!

由沈以軒律師主講,從近期重大勞資新聞事件出發,整理分析最新法令/函釋/判決的「勞動法人資讀書會」,因應眾多夥伴們要求,特別開放線上學習課程,讓企業雇主、人資夥伴們在家裡就能共同研習最新的勞資議題,透過系統性&案例性了解勞資雙方權利義務,並超前佈署各項政策企業因應措施。

線上課程不分地區,2024年起每場次提供觀看時數增加至30天,供夥伴們選擇;30天內享有無限次數重複觀看的權利,讓您更彈性且更多時間重複觀看,歡迎舊雨新知把握機會,千萬不能錯過!
‧ 課程大綱

★課程總時數3.5小時,參與本課程的學員可登錄“中小企業終身學習護照時數”及“行政院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 

 

★定價:會員2,000元/ 非會員2,800

同時報名繳費三堂:會員4,500非會員6,300

期間得請假一次,上課權益遞延一次

同時報名繳費六堂:會員7,200/ 非會員11,200

期間得請假二次,上課權益遞延二次

 (參加多堂課程,請報名時“備註欄”加註,將有專人服務) 

 

★特別加碼提供:

(1)凡首次報名6堂讀書會,

可獲價值550元「2023新版勞工人資法典」1本,

並可獨家加入沈以軒律師帶領的「勞動法人資LINE群組」

(2)全程均由沈以軒律師親自帶領與內容撰擬

即針對近期新修法令、函釋與判決逐一整理並提供案例解析

 (3)課後讀書會問題疑義一對一解答  

 

★此課程不與其他優惠併用

 

  

 

課程大綱

113年5月勞動法人資讀書會大綱

★人資必備民法常識專區

重點一「勞動債權繼承規範」

勞工在職期間因故死亡,其後遺留或衍生之相關權利(例如:工資獎金、職災補償金、公司內部撫卹金、勞退舊制退休金、勞退新制提繳金、社會保險給付等),性質上是否屬於可以被繼承之遺產?若屬遺產,依照民法規定相關繼承順位與計算方式為何?又勞工生前債權人可否對之聲請強制執行?

另本專章將以案例方式逐條介紹民法繼承重要規範

(一)遺產數額計算(夫妻剩餘財產分配、遺產歸扣)

(二)繼承順序與應繼分

(三)遺囑分配與特留分

(四)限定繼承與拋棄繼承

★重要勞資新聞暨行政法院判決專區

重點二「性騷擾申訴決議形成要件」

新聞稿『高雄男警傳訊「只想玩女警」性騷會議漏洞百出遭法官駁回』

(提供法院判決解析)

Q:職場性騷擾申訴處理單位會議紀錄應否記載表決方法及結果?主席是否應為投票表決?甚再詢問在場委員是否均無意見?

★勞動部函釋專區

重點三「權勢性騷擾暫停職務期間勞保權利」

勞動部113322日勞動保2字第1130157543

Q:雇主依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3-1條規定,於性騷擾調查期間暫停被申訴人職務,是否仍須為其投保勞工保險?若須投保,投保薪資能否調整?

★重要勞資新聞暨民事法院判決專區

重點四「情節重大具體判斷標準」

新聞稿『私賣藥品遭解雇 女業務提告敗訴』(提供法院判決解析)

Q:員工私自將公司商品以較低價格販售與客戶,是否已達勞動基準法第12條第1項第4款「情節重大」程度?有哪些輔助判斷標準可以參考?員工是否可以主張「雇主未發生重大損失」或「得以其他較輕懲戒手段」等抗辯事由?

★重要勞資新聞暨民事法院判決專區

重點五「最低服務年限條款補償數額」

新聞稿『每月加薪數百元綁護理師2年 法官都認補償「不合理」』

(提供法院判決解析)

Q:雇主以發放久任津貼作為最低服務年限條款的補償,補償數額約需多少方較能達到合理程度?

★重要勞資新聞暨民事法院判決專區

重點六「加班時數判定與過勞因果關係」

新聞稿『月加班逾80小時...操死一家之主 病媒防治公司判賠496萬』

(提供法院判決解析)

Q:當職安署職業疾病調查表與職業醫學科評估報告認定之工作時數有極大差距時,法院實務如何選擇判斷?

Q:過勞職業疾病因果關係判斷標準為何?會否衍生民法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

★重要勞資新聞專區

重點七「加班申請單位與離線權保障」

新聞稿『成大醫院護理師哭訴血汗被強迫加班 勞工局:已依法裁罰』

『北市提「離線權」護勞權 下班看訊息就算加班以「分鐘」計費』

『「離線權」新北市不跟進 勞工局長:沒有法源』

Q:雇主可否規定「加班未滿1小時不給加班費」或「加班申請單位為1小時」?

Q:主管下班時間用通訊軟體傳送工作訊息給勞工,是否即構成延長工時加班?

★重要勞資新聞專區

重點八「到職日後補加保當天發生職災」

新聞稿『職保補投保當天發生職災 勞動部:仍會要求雇主限期給付』

Q:雇主於勞工到職日事後方為勞工「補加保」職災保險,則保險效力是當日發生抑或翌日發生?若勞工在補加保「當天」執行職務發生意外,勞工局核給職災給付後會否向雇主追償?

★重要勞資新聞專區

重點九「不可歸責勞工之遲到處理方式」

新聞稿『地震致勞工上班遲到 勞動部:不可視為遲到曠職』

★重要勞資新聞專區

重點十「傷病給付原有薪資定義」

新聞稿『勞工請特休假住院治療 仍可請領勞保傷病給付』

■ 講師:沈以軒 律師(現任:宇恒法律事務所 所長)

■ 經歷:

1、臺北律師公會第30屆理事

2、臺北律師公會勞動法委員會主委

3、勞動部第一屆勞工訴訟專案優良扶助律師

4、勞資爭議調解人認證講座暨口試委員

5、勞動部勞動條件專案檢查計畫陪同鑑定人

6、臺北市勞動局職災勞工個案主動服務計畫專業督導

7、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勞工專科律師審查委員

8、勞資爭議獨任調解人、仲裁委員

9、勞工涉訟權益補助審查委員

‧ 連絡電話 台北(02)2748-5188台中(04)3506-0841
‧ 注意事項 ◎不可與其他優惠併用(含黃金存摺)!
◎不可使用現金券!
◎課程費用含精美教材…等
◎課程電子發票皆於課前電郵交予學員,如需紙本發票則於課前郵寄交予學員。
◎課程內容協會保留更動之權利!
◎協會保有調整每場次線上課程播放時段的權利!
◎購買線上課程,自帳號開通當日起即可開始觀看,線上課程經購買授予使用權即不再受理退費,請留意個人觀看日期權限。
◎為維護講師智慧財產權,線上課程不提供電子檔講義,《課程講義將郵寄至您登記的收件地址》,請務必確認是否收到。
◎請於每月課程開播日10天前確認是否參加或請假,將安排課程講義印製、影片通知事宜,超過期限即不再受理請假申請,講義將會郵寄給您並提供觀看網址,使用一次參與記錄,請學員留意自身權益。
◎如學員人在國外,講義必須寄至台灣以外的國家或地區,須由學員自付講義郵寄費。
◎為維護學員權益,線上課程影音網址限本人使用,禁止分享與外流,若有侵權疑慮,須自負法律責任,並不得再參與本協會課程。
‧ 報名須知 ‧課程內容及開課時間協會保留更動之權利!
‧退費相關辦法
‧凡優惠方案免費贈送之課程,本會無提供講義,如有講義需求可向客服另購買講義。
講義費用統一標準如下:
 單天課程:$250 元,另需支付$50 郵資,總計為$300 元。
 認證全程:$550 元,另需支付$50 郵資,總計為$600 元。
 就服講義整套: $1,500,另需支付$100 郵資,總計為$1,600 元。(內含5本課程講義+1本新增題庫術科+學術科模擬試題題目+解答)

‧黃金存摺免費加值贈送之課程金額以及各優惠方案免費贈送之課程金額,均不得兌換現金。